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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稀泥,院方,就到,法庭,合理

提問: 醫院打麻藥導致病人癱瘓可以認定醫院沒責任嗎 問題補充: 有一育齡婦女04年在醫院剖腹產生孩子,在手術前做了各項檢查都合格,可是手術后卻癱瘓至今,其中,麻醉師沒有從業資格證書,醫院方卻說麻醉師有20年醫齡,老醫生了,還有許多學生,可以沒有從業資格證書,這種說法合理嗎;另外,麻醉師在注射麻藥時注射了兩針是否超了劑量?在多次找到醫院無果后,醫院要求做醫療鑒定,女方只好配合做了鑒定,鑒定結果如下:一,按患者剖宮要求,醫院在腰硬聯合麻醉下行剖宮產手術,麻醉及手術順利.查閱提供的資料,產婦入院診斷、產式選擇、麻醉和手術方式及技術操作符合規范。患者術后帶鎮痛泵返回病房,管理符合規范。二,查閱現有資料,麻醉者雖為麻醉科主任,但僅持有護士證書而無醫師執業證書,存在執業的違法性。三,部分略,分析以上損傷及相關醫院住院診斷資料,可診斷為“脊髓蛛網膜炎”,可能是麻醉操作的耦合病變,不能排除與麻醉和使用麻醉藥物發生超強反應有關。四,該例不能肯定患者神經系統損害與麻醉操作存在因果關系,也無法排除與麻醉和使用麻醉藥物發生超強反應的因果關系。結論,綜上分析,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和第三十三條(二)、(三)款,該例不屬于醫療事故。請問患者方面現在該怎么辦,難道就這樣算了,或者接受醫院方面給予的同情款幾萬元嗎? 医师解答: 醫院的鑒定就是和稀泥說得含含糊糊你們要表明強硬的態度如果院方不給合理的解釋就到法庭上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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