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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開藥店的相關手續 問題補充: 我想開一個藥店,但聽說需要藥師證,還需要什么證件呢?具體到什么部門辦理呢?如果沒有藥師證可以開藥店么?具體怎么 操作呢?謝謝 医师解答: 開藥店手續蠻繁瑣而且嚴格。各地對于個人投資開藥店的政策傾向差別很大,應該向當地的藥品監督管理機構進行咨詢。一般開辦藥品零售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一)申辦人向擬辦商店所在地、縣、區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籌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商店的法定代表人的學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聘書; 2.擬經營藥品的范圍; 3.擬設營業場所、倉儲設施、設備情況。(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對申辦人提出的申請,申請事項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辦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發給申辦人《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中注明的日期為受理日期。(三)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受理申請后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辦人。(四)申辦人完成籌建后,向受理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驗收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藥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準證明文件; 3.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4.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5.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五)受理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在收到驗證申請后,依據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準組織驗收,作出是否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決定。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辦人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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